多倫多華裔加拿大人參與戰爭救援募捐活動的圖片,Arlene Chan 的著作《The Chinese in Toronto from 1878》。
1942-01-01
加拿大與中國:二戰盟友
1942年1月1日:加拿大與中國作為《聯合國共同宣言》的原始簽署國,在華盛頓正式成為戰時盟友,該宣言聯合了26個國家共同對抗軸心國。然而,此時華裔加拿大人仍受1923年《排華法案》约束,該法案禁止幾乎所有華人移民,並強制使用帶有歧視性的身份證明。加拿大與中國並肩作戰,卻同時限制和歧視在加的華裔加拿大人,此一鮮明諷刺促使更多人意識到這種不公。這種覺醒加上多方倡議,為1947年5月廢除《排華法案》積聚了支持,成為賦予華裔加拿大人權利的關鍵一步。
國際關係
《加拿大公民法》首頁,該法於194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1947-01-01
加拿大公民法生效
加拿大公民法於1947年1月1日生效,這是一項里程碑式的立法,確立了有別於英國國民身份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對華裔加拿大人而言,此法案意義深遠。它與廢除歧視性的《排華法案》同年頒布,象徵著邁向包容性的關鍵一步。儘管通往完全平等的道路依然漫長,此法案允許包括曾遭受數十年立法歧視的華裔在內的個人,僅被承認為加拿大人。《公民法》賦予華裔加拿大人在聯邦和省級選舉中的投票權。這培養了新的歸屬感,並為更公平的移民政策奠定了基礎,有助於消除種族主義的反亞裔措施及最終發展加拿大多元文化主義,深刻影響了華裔加拿大社群的成長與融入。
國家公平舉措
象徵吳榮添與林黃彩珍獲頒加拿大勳章的圖片
1976-01-14
吳榮添與林黃彩珍:首批獲頒加拿大勳章的華裔加拿大人
1976年1月14日是一個歷史性的里程碑,吳榮添與林黃彩珍成為首批獲頒加拿大勳章的華裔加拿大人。加拿大勳章是該國最高的平民榮譽,旨在表彰傑出成就、對社區的奉獻以及對國家的服務。這項崇高榮譽表彰了他們的卓越貢獻:吳榮添是加拿大首位華裔市長(卑詩省甘露市 (Kamloops)),林黃彩珍則是一位不懈的社區倡導者,她致力於對抗歧視性法律並領導了多倫多華埠的保育運動。他們共同獲頒勳章,象徵著華裔加拿大人社區的成就及對加拿大的影響獲得了重要的國家級肯定。
紀念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