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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麗莎白二世與杜魯道簽署憲法,1982年4月17日。(圖:加拿大圖書館與檔案館)
《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頒布
1982-04-17
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頒布,為加拿大的里程碑。它確立了基本權利和自由,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華裔加拿大人而言,《憲章》至關重要,它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框架以挑戰歧視、確認權益,並在人頭稅及排華法案等歷史不公的鬥爭基礎上再進一步。此舉標誌著加拿大向更包容公平社會邁出重要一步,深刻影響了華裔加拿大人及所有少數族裔的法律與社會地位,確保其權利受憲法保護。
國家公平舉措